国教院教字〔2024〕6 号
(高职中青第十一期)招生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按照教育部年度干部培训班次计划,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将于2024年5月举办第七十二期高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高职中青第十一期)。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教育强国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强化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教育引导高等职业院校中青年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文件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聚焦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学习研讨,着力提升高职院校中青年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为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普融通、科教融汇,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扎实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
二、参加人员
该班招生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优秀中青年干部,共招收80人。各省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12日至7月10日,为期60天。5月12日18:00前报到。
培训地点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四、选派要求
1.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干部主管部门,优先选派近年来未参加过此类班次的学员。
2. 所选派的参训学员,确保学习期间不离院参加会议、出国或回单位处理日常工作,以保证全程集中精力学习。如需请假,须事先由所在院校党委出具请假说明,加盖公章,并征得我院教学工作小组的同意。累计请假时间超过七分之一者,不发结业证书。
3. 所选派的学员必须身体健康,以保证正常学习。
五、考核与结业
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遵守学习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临时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提交一份个人党性分析材料。认真听取专题报告,积极参加研讨交流,围绕当前高等职业教育重点热点问题完成一篇论文,经考核合格,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六、培训费用
学院有专项经费支持,免收培训费(含食宿、师资、教学管理、培训资料、教学场地等费用)。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以及京外考察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
七、报名事宜
1.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名额分配表》落实参训人选,并于2024年4月21日前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填写并发送到报名邮箱pxzs@naea.edu.cn。
2. 请将本通知和附件转发参训学员,由学员于2024年4月28日前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3)进行网上《学员情况登记表》填报。
3. 请提交一份职业院校校级或二级院(系部、处室)特色及创新管理案例一份(案例选题与格式见附件4),于2024年5月12日前登录学员中心(登录指南见附件3)进行案例提交。
4. 报名联系人:进修二部 王甜
联系电话:010—69248888转3503
八、报到注意事项
1. 报到时须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学员情况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填写并下载)。入校时请出示培训通知(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身份证。
2. 报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
3. 乘车路线:
公共交通:乘地铁4号线→清源路站下车A口出;从地铁清源路站A口出来后,向北直行见红绿灯左转,前行约300米即到学院北门。
自驾车:沿京开高速公路南行,至黄村出口上辅路右转沿清源路直行,在第四个红绿灯路口右转前行见红绿灯路口左转,前行即到学院北门。
接待联系电话:010-69248888转6000
3. 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与学员中心登录指南附3.docx
4. 案例选题与格式附4.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