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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建设的意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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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6日  

(教育部党组1999年11月29日印发)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直属教育部领导,负责培训全国高、中级教育领导干部。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全国教育干部培训规划和总体安排,面向全国培训和培养高层次教育领导干部;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与教育部中心工作,开展教育管理科学研究;协助干部管理部门考察参训学员,推荐优秀干部;协助教育部人事司开展高等学校干部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研究、咨询工作。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全国各类高等学校校级领导及其后备干部,省、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学院在保证完成高层次教育领导干部培训任务的同时,也可利用学院资源承担其他培训任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要按照培养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标对高层次教育领导干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其履行职责必备的政治业务素质与领导能力。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办班类型主要是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高级研究班等。学制根据不同类型和对象,实行长短结合、以短期培训为主。

     1.进修班。以高校现职校级领导和省、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为对象,时间一般为半个月至二个月。

    2.培训班。以高校校级后备干部及教育部门司局级领导后备干部为对象,时间为三个月。

    3.专题研讨班。根据教育部中心工作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组织分管同类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的研讨班,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高级研究班。根据需要遴选教育行政部门及高等院校领导以及有关专家和教师来院进行专题理论研究,时间根据需要确定。

    学院根据教育和社会需要,还可承办其他各类培训班。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要积极为教育部各司局工作研讨和政策调研提供服务,为高等院校和地方教育部门领导干部进行工作交流和理论研究提供服务。要组织学员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提出对策性建议,逐步使学院成为在教育行政管理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咨询中心。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教育和培训的有益经验。适当开展涉外培训,逐步扩大我国教育干部培训工作在国际上的影响。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根据教育发展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全国教育干部培训规划的要求,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报教育部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教委、教育厅(高教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下达的办班计划及招生通知选派符合条件的学员,切实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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