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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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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4日  

                                                                                                                                总第107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科研部编印              202168

  

  目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科研评审会顺利完成

  ●学院组织编撰《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百年简史》

  ●课题动态

  ●智库工作

  ●成果要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2020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全文如下: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原则。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坚持统筹兼顾,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中国特色,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三)改革目标。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省级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各地根据国家层面确立的评价内容和指标,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作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依据。

  3.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完善幼儿园评价。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国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6.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国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

  7.健全职业学校评价。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队伍建设等情况,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职普融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8.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探索建立应用型本科评价标准,突出培养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需求,引导高校争创世界一流。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改进高校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加大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改进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促进提升校际交流、来华留学、合作办学、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质量。探索开展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9.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10.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落实教授上课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支持建设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鼓励高校学报向教学研究倾斜。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实施教材建设国家奖励制度,每四年评选一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完善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优化获奖种类和入选名额分配。

  11.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要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12.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13.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长江学者”等人才称号入选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4.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15.完善德育评价。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16.强化体育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加强大学生体育评价,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17.改进美育评价。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促进学生形成艺术爱好、增强艺术素养,全面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毕业。

  18.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19.严格学业标准。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对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学校须合理安排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2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21.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22.促进人岗相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改革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和单位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二)加强专业化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各地要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际合作,参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实施监测评估,彰显中国理念,贡献中国方案。

  (三)营造良好氛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

  随着新版《办法》出台,科研部下一步将根据新版各条款要求,规范各类科研奖励,促进科研奖项回归学术荣誉本身。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科研评审会顺利完成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建设高水平智库办法(试行)》(院字[2019]8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院字[2021]9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术文库出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14]10号)等相关规定,科研部于2021年3月25日组织举办2020年度科研评审会,包括学院首批高水平智库中期考核、2020年度科研成果奖励评选、2020年度学院学术文库出版基金评选三部分。此次评审委员会由院内外专家组成,其中院外专家7人。学院院领导出席评审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侯慧君主持。
  侯慧君书记对参会评审专家表示感谢,对科研评审会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她指出,作为教育战线科学研究和教育决策咨询的重要机构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近年来,学院着眼教育改革前沿,聚焦教育发展重点难点,对照中央和部党组最新文件精神,出台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建设高水平智库办法(试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围绕教育部党组中心工作,服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大局,组建了多个智库研究团队。为更好地服务部党组中心工作,服务于各司局核心业务,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研精品,本次科研评审会将对学院首批高水平智库进行中期考核、评选2020年度学院科研成果奖励以及2020年度学院学术文库出版基金。这是学院落实部党组精神,破除“五唯”的一次具体尝试,希望各位专家多提建议。
  根据计划安排,在认真聆听所有智库团队中期汇报后,各位专家对学院智库研究团队建设情况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在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在侯慧君书记的主持下,各位专家对学院高水平智库团队建设、2020年度科研成果奖励以及2020年度学术文库出版基金进行审议投票。会议达到预期目标,取得圆满成功。

 

 学院组织编撰《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百年简史》

  《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百年简史》是为纪念和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诞辰,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邀约有关专家共同打造的“中国共产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丛书”中的一卷。深层次、大范围地展现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年来干部教育思想与理论的历史演进、鲜明特征、中国特色和成功经验。

  本书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侯慧君书记牵头,学院部分中青年骨干教师组成编写组。学院侯慧君书记和于京天院长共同主持研究制定本书编写方案,组织编写组的研讨,审阅全书并提出修改意见。全书共十二章,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分历史阶段对不同时期党的干部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实践探索进行横向记叙,下篇侧重跨越各历史时期,从干部教育思想、组织管理体制、内容体系、主要经验和未来展望等不同层面对干部教育的发展演变进行理论上的纵向总结剖析。编写方案确定后,各章节负责人进行书稿编写,科研部负责组织统稿工作,经过多次院内审查修改,形成最终定稿,现已进入出版社审稿阶段。

  《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百年简史》全书近30万字,全书系统地对党的干部教育发展历程、轨迹以及经验进行回顾和梳理,能够从历史传承中汲取智慧力量,总结经验,为做好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研究中国近现代教育史、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有益参考。该书也是我院在建党百年之际以实际行动献礼工作之一。

  

  课题动态

  2021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项情况通报

  上半年,学院共有4项课题获准结项,分别为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青年专项课题《北京市中小学学校效能评价的指标和方法研究》、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优先关注课题《新时期加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机制与政策研究》、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风险识别研究》,以及横向课题“迈向更好的教育:未来教育的技术空间分析报告”。

  为促进各级各类课题按时高质量完成,科研部将加强科研项目进度管理,做好科研项目结项服务工作。

  

  智库工作

  自2021年2月以来,学院刘亚荣、丁月牙等教师智库团队先后提交10篇调研咨询报告。根据智库中期考核专家意见,调研咨询报告逐步实行院外专家评审制度,其中,教育行政教研部邢晖老师牵头的智库团队提交的调研咨询报告,通过专家审核并修订报送,受到部领导高度重视。

  

  成果要

  《中国高校组织变革案例研究》

  作者:刘亚荣 陈霞玲

  【简介】我国高等教育在多年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为高校提升组织管理水平、提高办学质量提供很多可借鉴可操作的经验和可创新的思路。本书从高校综合改革、校院两级改革、财务管理改革和产学研合作组织体系变革等四个方面,展示了我国十所高校的管理改革过程。每所学校案例呈现采用详实完整的管理改革过程描述和管理规律理论评析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性与理论性相结合,力争为一线的管理实践者提供启示。

  

  《区域高等教育公共治理案例研究——以宁波市为例》

  作者:屈潇潇

  【简介】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对高等教育而言,构建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公共治理模式是当前及今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战略重点。本书在公共治理理论基础上,以浙江省宁波市高等教育治理的案例为载体,从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全面呈现了该区域高校院校多样化发展的面貌,并深入探讨了多样性背后国家、省、市三级政府对区域内高等教育治理的定位、指导与协商机制,以及专业组织、社会资本等力量的作用。宁波市区域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案例不但提供了地方政府如何参与高等教育发展的示范,还提出了各级政府公共事业治理功能的区分联系,具有以下启示意义:首先要厘清各级政府举办和管理高等教育的角色定位,其次要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治理新模式,最后地方政府要建立多元化的治理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大学对学生发展的影响:基于国外大样本元分析的证据

  发表于《外国教育研究》2021年03期

  作者:杨中超

  【摘要】三项国外元分析研究对1967-2014年欧美学者公开发表的近7000项研究进行了再分析,仔细审查了大学影响学生发展的证据。综合这些研究发现,大学生的发展结果包括学习与认知变化、心理社会变化、态度和价值观、道德发展、受教育程度和坚持性、大学对职业和经济的影响以及大学毕业后的生活质量;大学对学生的影响体现在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变化、大学的净影响、大学间效应、大学内效应、大学的条件效应和大学的长期效应六个方面。系统回顾与分析以往研究,寻找一致性证据对于合理审视与评价高等教育质量,优化政策设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借鉴和参考意义。

  

  协同共治框架下新时代职业教育项目推进策略

  发表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1年12期

  作者:邢晖 佛朝晖

  【摘要】总结新世纪20多年来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以任务驱动、项目为载体,构建了国家设计、地方组织、学校和企业实施的职业教育协同治理体系。以"双高计划"、1+X证书制度试点、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双师"队伍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百万扩招"、部省共建"高地"和"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项目为对象,从国家—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企业等层级,分析协同共治框架下新时代职业教育项目推进策略,剖析协同共治机理和模式。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与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目标契合性研究

发表于《教学与管理》2021年09期

  作者:薛珊

  【摘要】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与学校发展目标的契合性关系到绩效工资制度的激励效应能否真正促进学校组织目标的实现。通过对186位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问卷调查发现,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标和权重与学校发展目标之间存在不契合现象,常规工作量类指标的重要程度过度体现,而创新工作量类指标的重要程度体现不足。学校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时的自主权有限、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方式带来的教师群体对绩效分配的排斥、学校内部对于发展目标和路径缺少共识是制约绩效分配与学校发展目标契合性的重要因素。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减少对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不合理干预,同时,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定与划拨方式;学校层面强化战略引领,引导教师充分认识和共识学校发展所需的有效输出,将学校发展需要与教师公平感知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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